遺產稅(不動產)— 統合說明與計算公式

專為房地產繼承情境:含房屋/土地估值、免稅額與扣除、公式、流程、與房地合一連動。

一、制度概要與課稅對象

二、主要數字(常見)

免稅額(境內居住)

  • 基本免稅額:13,330,000 元
  • 配偶扣除額:5,530,000 元
  • 直系卑親屬:每人 560,000 元
  • 直系尊親屬:每人 1,380,000 元
  •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:6,930,000 元

稅率(遺產淨額)

  • ≤ 50,000,000:10%
  • > 50,000,000~100,000,000:15%
  • > 100,000,000:20%

實際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本頁提供常用門檻快速參考。

三、不動產計價與稅基

土地

  • 公告土地現值為主。
  • 如有特殊租約(例如三七五租約),依規定調整。

房屋

  • 評定現值/標準價格為主,非市價。
  • 必要時可附鑑價報告以供參考。

遺產總額(含不動產)= Σ房屋評定現值 + Σ土地公告現值 + 其他財產 + 死前2年贈與

四、計算公式

遺產淨額 = 遺產總額 − 免稅額 − 各項扣除額

應納遺產稅 = 遺產淨額 × 適用稅率(10%/15%/20%)

五、辦理流程與期限(不動產重點)

死亡 → 蒐集資料(權狀、謄本、公告現值/評定現值、銀行存款、保單等)
→ 6 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(可申請延長最長 6 個月)
→ 國稅局核定 → 繳稅
→ 地政辦繼承過戶登記
→ 後續若出售房地,適用房地合一稅(見下)

七、試算範例(示意)

例 A:一般情況

  • 土地公告現值:1,800 萬;房屋評定現值:700 萬
  • 其他財產:500 萬;死前2年贈與:0
  • 遺產總額:3,000 萬
  • 扣除免稅+扣除額合計:1,900 萬
  • 遺產淨額:1,100 萬 → 稅率 10%
  • 應納遺產稅:110 萬

例 B:高資產+扣除多

  • 房地合計現值:8,000 萬;其他財產:2,000 萬 → 總額:1 億
  • 扣除:免稅 1,333 萬+配偶 553 萬+障礙 693 萬+親屬扣除 300 萬等 → 合計約 2,879 萬
  • 遺產淨額:7,121 萬 → 稅率 15%
  • 應納遺產稅:約 1,068 萬(示意)

以上僅為示意,實務以國稅局核定與最新法規為準。

八、仲介實務與規劃重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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